汉南法院情暖农民工,节前集中发放“工资”

2019-02-03 11:53
来源: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感谢汉南法院,这下我们就可以安心过个春节了!”为确保农民工能在春节前拿到“血汗钱”,1月31日上午,汉南法院举行农民工工资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共向300余名农民工发放执行款近700万元。

 

300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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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申请执行人曹某等八人系某建设公司包工头,因某医药公司拖欠其工程款,导致300名农民工工资无法发放,遂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该医药公司应于2016年1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上述款项。但该医药公司未履行调解协议,申请执行人遂于2016年4月26日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汉南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采取了执行保全措施,将该医药公司所有的土地进行了轮候查封并首轮查封了上建筑物。同时,执行法官发现,除追索工程款外,还有对该医药公司土地及其上建筑物申请执行的其他纠纷案件,且执行标的达2700多万元。如何能既切实维护农民工兄弟的民生权益,又不损害另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为摆在执行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

因该案属建设工程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又涉及多名农民工工资汉南法院情理法结合,一方面,及时与区人大、区政协、区委政法委沟通汇报,请求支持;另一方面,立即发函给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行使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参与分配该医药公司土地及其上建筑物拍卖款。为加快案件执行进度,市法院执行局迅速赶赴汉南法院参与协调,在市法院执行局的指导和支持下,最终将300名农民工工资执行到位。



 

执行举措显神威,被执行人主动交纳案款

某拖拉机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公司严重亏损,拖欠了孟某等30人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共计一百多万,因该公司未履行汉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作出的仲裁裁决书,孟某等30人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汉南法院执行局多措并举,孟某等30人与该拖拉机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于2019年7月23日之前偿清申请执行人孟某等30人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并承担利息。

2018年10月被执行人拖拉机公司主动提前向我院交纳案款共计20万元后。2019年1月31日,我院再次举行案款发还活动,发还孟某等30人执行案款共计30万元。

 

近年来,汉南法院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尤其是对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通过转变执行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多方联动,多措并举,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