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概况

2013-05-28 08:53
作者: 本院

  汉南区位于武汉市西南部,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京珠、沪蓉高速公路在我区附近交汇,汉洪高速纵贯全境,是武汉市“绿色食品示范基地”,2007年被确定为国家级“和谐社会示范区”。全区总面积278平方公里,人口10万,管辖四个街道、四个农场,即纱帽街、东荆街、邓南街、湘口街、乌金农场、东城垸农场、汉南农场、银莲湖农场。1984年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基础上成立汉南区人民法院。下设9个审判机构和6个综合部门,分别是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庭、邓家口法庭、湘口法庭、审判监督庭、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研究室、行政科、司法警察大队。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属一级独立审判组织,行使基层人民法院职权,其上一级法院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管辖上,主要受理辖区范围内的各类刑事、民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以及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各类案件。

  建院以来,汉南区人民法院党组和全体工作人员,始终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围绕区委、区政府确立的“开放立区、工业强区”工作大局,创新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立足辖区及本院实际,着力打造了“审判提速”、“先执行,后收费”、“诉讼调解”三大诉讼品牌,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深化“平安汉南”,促进改革和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提供了有力地司法保障。全院干警连续13年保持“零违纪”,受到了上级党委、法院及人民群众的好评。多次被上级党委和法院授予“市级文明单位”、“湖北省最佳人民法院”、“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