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南区法院“巧调解、巧和解”,解决房地产资金困境

2018-06-19 11:12
来源: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作者: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腾飞公司与福顺公司联合开发的某房地产项目是武汉市汉南区招商引资项目。2016年5月,该项目13万余平方米的楼盘主体部分已全部建成。但因资金链断裂,后期通水、通电、通天然气、消防及部分土建工程项目完全停摆,引发追讨工程款、材料款、工人追索劳动报酬和预售商品房退房等纠纷数十起,多名群众进行信访,不安定因素叠生;更为严重的是,福顺公司向农商行贷款的1.5亿元债务已经到期,但无力还贷,有可能引发高危金融风险。

同时,因福顺公司擅自将合作方腾飞公司在某房地产项目中分割获得的18000平方米的写字楼等设定了贷款抵押,侵犯了腾飞公司的房屋所有权,腾飞公司向汉南区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福顺公司单方设定的贷款抵押,并交付房屋所有权和办理房屋产权证。

汉南区法院朱俊院长组织法官分析研究了案情,提出是“放水养鱼”还是“落井下石”的办案工作思考,决定采取“放水养鱼”、“救危扶正”的办案思路来开展该案的审判执行工作。汉南区法院首先召集了企业双方负责人,了解到如果某房地产项目要达到竣工标准,至少还需7000万元的资金投入,而陷入困境的某房地产项目已经负债两亿多元。汉南区法院又与农商行取得联系,组织了银行、农科所、双方企业负责人、法官、律师、信访维稳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参加联席会进行协调。会上,某房地产项目的最大的债权人农商行表达了对金融风险的担忧,坚决不同意解除已设定在某房地产项目上的抵押,并且要求优先实现其全部抵押权。对于汉南区人民法院提出的具有建设性的解决方案,即由农商行在已贷款1.5亿元的基础上,继续贷款7000万元,帮助企业全面完成某房地产项目竣工,农商行表示风险太大而不愿接受。为此,汉南区法院进一步通过调研发现,如果某房地产项目正常竣工,进入商品房正常销售环节后,可获得的预期纯收益至少超过各类负债之和1亿元以上,资产收益远远大于各类负债。在此基础上,汉南区法院多次组织协调会,全力宣传“放水养鱼”盘活烂尾楼资产,保证各方利益双赢的解决方案。

2016年7月,经过汉南区法院调解,农商行、腾飞公司、福顺公司等就汉南法院“放水养鱼”解决方案达成协议,即农商行继续向福顺公司贷款7000万元,设置监管账户,强化资金监管、资金共管、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有计划、有步骤使用资金,完成某房地产项目后期全部工程。农商行、福顺公司保证腾飞公司18000平方米的写字楼房产优先解除抵押和优先交付办证等。协议达成后,农商行向福顺公司追加了贷款7000万元。某房地产项目迅速启动了后期工程建设,至2017年底,整个项目基本全部竣工,现已进入商品房正常销售环节。2018年6月,福顺公司与腾飞公司就18000平方米的写字楼房产进入交付阶段和办证阶段,并就相关细节问题进行了和解。同时,在汉南区法院立案的数十起预售商品房、追索工程款、材料款和劳动报酬等绝大部分纠纷也得到圆满处理。

近年来,汉南区法院始终坚持将司法工作融入全区经济发展大局,不断创新办案方式,主动延伸服务职能,从解决市场经济主体的实际问题出发,突破“就案办案”局限,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发挥司法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引领与规范作用,执法办案工作力争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开发区(汉南区)实现“1234”发展战略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注:以上公司名称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