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无力履行,法院联合街道来帮忙

2018-09-29 10:24
来源: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无力履行,法院联合街道来帮忙

 

2017年夏天,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为承包的鱼塘抽水抗旱产生纠纷,刘某某将刘某打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刘某某赔偿刘某医疗费等11000余元,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刘某某于20184月给付2000元后,一直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支付余款。

经调查,刘某某为我区东荆街某大队某小组组长,为了尽快将执行款落实到位,执行法官来到刘某某所在大队,并向大队干部说明此事,该大队及其所在街道干部十分重视,多次对刘某某做思想工作,但因其经济状况确实困难,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见此情况,执行法官多次与街道领导商量解决办法,最终,决定由被执行人刘某某向所在大队办理借款手续并报所在街道综治办审批。911日,东荆街和其所在大队批准了刘某某的借款申请。13日,刘某某主动来到法院执行局履行了9100元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