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武汉启人行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的悬赏执行申请,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实行悬赏执行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案号:(2021)鄂0113执9号
执行依据:(2020)鄂0113民初969号民事调解书
涉案标的:15000元
涉案未执行标的:10627元
被执行人:王红春,女,1970年10月6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公安县毛家港镇新郖村一组31号。公民身份号码:421022197010065422。
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支付执行到位额的3%比例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2784856870(王法官)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